这段时间被一个医疗纠纷弄得头疼,求大神支招。某患者A在个体诊所医生B处举行针灸放血治疗后,泛起腿部疼痛。随后A前往多处诊所和医院就诊,检查效果无异常,但自诉疼痛难忍,无法入睡,有一家诊所口头判断说是神经外伤,一所三甲医院诊断为神经炎,一所三甲医院认为无异常,不予治疗。
咨询了三个判定机构均表现无法判定。现患者A提出两种解决方案:一是由诊所B负担其现在为止医疗用度一万余元,及之后所有治疗发生的医药费交通费等,直至其痊愈。
二是诊所B一次性赔偿其现在为止的医疗用度一万余元,及以后患者A因病痛无法事情造成的损失,按每月五千元,二十年共计一百二十万元。诊所B表现只愿意负担不凌驾五千元赔偿。
双方协商不成,患者不去起诉,天天种种电话,网络信访,又经常到办公室来要求我们处置惩罚或者去对方诊所争吵。请列位大神支招,该如那边理。[捂脸][捂脸][捂脸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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